借还书

我校师生持校园一卡通可在图书馆进行借阅,逸夫图书馆以医学、理学、管理学、文学为主,南校区分馆以农学为主。借还书可分别在馆内总借还书台及自助借还的设备上进行。

总借还书台

设于图书馆二楼正厅,办理本馆图书借还等相关事宜。

开通借阅权限

图书馆读者借还服务依托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管理系统(ILASIII 系统)完成,读者借阅权限开通后方可正常借书。读者首次开通借书权限,需以班为单位到图书馆自动化发展部办理,由图书馆负责在ILASIⅡ系统建立读者信息,并开通借阅权限。  

自助还书区

书籍归还后应放置在自助借还机两侧的还书箱内。在闭馆时段内,读者可将未过期图书在位于图书馆进门处的自助还书机处归还。

图书馆特别提醒读者注意:箱内过期图书,系统会自动计入读者的个人记录中.

借阅数量与期限

读者类型

允许借书总量

专业图书

文艺图书

外文原版

借期

允许续借次数

续借借期

限借册数

允许续借次数

续借期限

允许续借次数

续借期限

教师(含离退休)

 15

 1

180

 不限

0

 0

1

180

180

研究生

6

 1

 30

 2

0

 0

1

30

 30

本科生(不含中文系)

6

 1

 30

 2

0

 0

1

 30

 30

专科生(不含中文系)

 6

 1

 30

 2

0

 0

1

 30

 30

中文系学生

(含本科、专科)

 6

 1

 30

 2

1

 30

1

 30

 30

读书社学生

10

2

30

不限

2

30

2

30

30

预约

当某种图书的所有“普通外借”单册都已借出时,老师可进行预约操作。每位老师最多可以预约一本图书。预约书回馆后在预约架上保留3天,图书馆会向老师发出取书通知。

续借

读者可根据需要,续借专业图书一次。续借期同原借期,续借借期自续借之日计算,过期的图书不接受续借。

催还

在有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,图书管理系统将对借期为28天以上的图书执行催还、调整其归还时间并向持书读者发出催还通知。持有被催还图书的读者,应按催还通知规定的还书日期归还图书,被催还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。

遗失损坏赔偿

读者遗失损坏图书需按照“北方学院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、损坏赔偿办法” 进行赔偿。损坏、污染馆藏书刊应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。损污严重无法继续提供公众使用的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。(详细内容见“办法”原文。)

流通通知的发送方式及发送时间

图书馆每天向老师发送流通通知(包括到期提醒、过期通知、催还通知、预约取书通知)。图书馆将通过Email或手机短信发送所有流通通知,读者可根据自己情况任选其中一种(限选一种)作为自己接收流通通知的方式。如果你在图书馆既登记了Email也登记了手机,流通通知的发送规则是Email方式优先,图书管理系统将自动通过Email给你发送流通通知;如果你想接收手机发送的流通通知,请将个人记录中的Email地址删除。